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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七項決議

甘孜日報    2020年01月18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0年1月17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查了肖友才州長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我州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取得的成就及州人民政府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目標任務和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認為,2019年,在中共甘孜州委的堅強領導下,州人民政府堅持穩(wěn)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搶抓機遇,聚力攻堅,保持了經(jīng)濟社會高速度與高質量并重發(fā)展、同步奔康與長治久安齊頭并進的良好態(tài)勢,全州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圓滿完成州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

會議強調,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決勝之年,是甘孜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州人民政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和州委十一屆八次全會決策部署,堅持穩(wěn)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fā)展理念,緊緊圍繞“實現(xiàn)一個目標、突出兩個關鍵、抓好三件大事、補齊四大短板、夯實五大基礎、實施六大戰(zhàn)略”總體工作格局,深化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qū)、國家生態(tài)建設示范區(qū)和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三創(chuàng)聯(lián)動”,梯度推進鄉(xiāng)村振興,全面推進基層治理,促進社會長治久安。

會議號召,全州各族人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在中共甘孜州委的堅強領導下,團結拼搏,砥礪奮進,為實現(xiàn)全面同步奔康和社會長治久安、建設美麗生態(tài)和諧小康甘孜而努力奮斗!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關于甘孜藏族自治州2019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及2020年計劃的決議

(2020年1月17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關于甘孜州2019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及2020年計劃草案報告》。會議同意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預算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準《關于甘孜州2019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及2020年計劃草案報告》,批準2020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關于甘孜藏族自治州2019年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20年財政預算的決議

(2020年1月17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關于甘孜州2019年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2020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和2020年全州及州級財政預算草案。會議同意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預算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準2019年州本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報告和2020年州本級財政預算。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關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0年1月17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查了李康主任受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托所作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建議,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2020年,州人大常委會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在中共甘孜州委的堅強領導下,按照州委十一屆八次全會決策部署,把人大工作的政治屬性、憲法屬性、職能屬性和人民屬性厚植于依法履職全過程,緊緊圍繞全州總體工作格局,依法履職,主動作為,努力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yōu)勢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為實現(xiàn)全面同步奔康和社會長治久安、建設美麗生態(tài)和諧小康甘孜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關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0年1月17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查了付寶代理院長所作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州中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州中級人民法院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州委十一屆八次全會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全州總體工作格局,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fā)揮審判機關職能作用,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為實現(xiàn)全面同步奔康和社會長治久安、建設美麗生態(tài)和諧小康甘孜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關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0年1月17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查了廖學東檢察長所作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州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州人民檢察院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州委十一屆八次全會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全州總體工作格局,充分發(fā)揮檢察機關職能作用,進一步提升法律監(jiān)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為實現(xiàn)全面同步奔康和社會長治久安、建設美麗生態(tài)和諧小康甘孜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關于表決通過《甘孜藏族自治州實施<四川省 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補充規(guī)定(草案)》的決議

(2020年1月17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實施<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補充規(guī)定(草案)》。

會議決定,通過《甘孜藏族自治州實施<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補充規(guī)定(草案)》。會后由州人大常委會根據(jù)代表們提出的審議意見進行修改,按程序報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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