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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毅:森林的守護神

《甘孜日報 》    2014年05月12日

    他在平凡的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業(yè)績,在森林公安奮戰(zhàn)15個年頭,30出頭的他,皺紋已經爬上了臉龐,頭頂的發(fā)際線也在逐漸退后,但沒有后退的是他的意志。八年的瀘定縣森林公安二郎山派出所所長讓他創(chuàng)造了三個第一,先后偵破查處各類違法案件多達400余起;追繳和沒收非法盜運木材達5000余立方米,為國家換回損失三百余萬元;二郎山國有林場保持了連續(xù)54年無森林火災記錄。這讓同事們對他無比敬佩,并多次受到了省、州、縣表彰和嘉獎。他就是丁毅。

    熟悉丁毅的同事都說,丁毅是“拼命三郎”,哪里有風險他就沖在哪里,哪里有困難他就出現在哪里,是地地道道干事的人。2007年被四川省森林公安局記三等功一次,2010年被評為優(yōu)秀公務員;2011年被中共四川省委評為黨員先鋒崗,同年,被評為四川省森林公安十大優(yōu)秀人民警察。

    1998年國家頒令停采天然林,為了讓群眾家喻戶曉,他和他同戰(zhàn)友早出晚歸,爬山涉水,攀崖走壁,穿梭在林海深處,登門入戶宣傳。一次在翻越瀘定縣興隆鎮(zhèn)娘娘山時已是黃昏,丁毅的腳上打起泡,衣服被掛爛,跌了幾跤不說,還差點摔下懸崖絕壁的聶雞溝巖下。又一次在磨子溝,林區(qū)公路彎急坡陡,路面不但狹窄,而且坑坑洼洼,高低不平。突然間剎車失靈,車向巖邊沖去,車上的人驚慌失措,幸好被一個大土堆擋著,才避免一場車毀人亡的事故。事后,親朋聞訊對他說,丁毅呀,干森林公安危險得很,你轉行算了。但在丁毅心中身為警察,一次歷險算什么,一定要繼續(xù)堅持干下去,而且要干好。

    2001年,瀘定縣得妥鄉(xiāng)灣東村發(fā)生了特大盜伐林木案件。由于案發(fā)地位于林區(qū)又不通公路,取證很難。為了深入現場取證,丁毅騎摩托車搭著同事,沿破爛的機耕道上山,走行到10多公里后,徒步穿野地荒坡林區(qū)兩個多小時,才到案發(fā)現場。這時大霧籠罩整個現場,不要說照相,連路都看不清楚,咋辦?如果等霧散,便下不了山,又沒有帶干糧、被蓋,二人只好原路返回。第二天,他倆又騎車上山取證,當年的照相機,使用的膠卷,不是如今的數碼相機,現場照后可以隨時查看效果,老機型不行,返回沖洗無果。就這樣,丁毅和他的同事又三進灣東林區(qū),終于取證成功,8名罪犯嫌疑人受到了嚴懲。

    
2005年12月,時值嚴冬,天寒地凍。5日下午7點時許,公路上的路燈已亮起,這時,一輛廂式小貨車從甘谷地木材檢查站經過,檢查人員發(fā)現該車很可疑,于是上前檢查,亮明身份后,車主說運輸的貨物是花椒,檢查人員發(fā)現花椒口袋里不是花椒,而是10余個鐵絲籠里裝的30多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經詢問,得知這些獼猴是從丹巴縣非法收購的,每只價格在400元左右,運到成都等地,可賣到每只1200元到1800元,轉手販賣到廣東,每只可賣到近萬元。當了解到這是一個犯罪團伙,已不止一次作案,丁毅立即向上級作了匯報,縣森林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此案立案偵察。期間,有人給他打電話說“這個案子很復雜,難查,你是所長,能放一馬,對你有好處,硬要查的話,謹防你要吃大虧。”面對這些恐嚇,丁毅沒有怕,也沒有退縮,而是積極為專案組出點子、想辦法,加班加點,通宵達旦工作。歷時9個月,行程四萬多公里,將長期活動在甘孜州和成都、綿陽等地販賣獼猴的犯罪集團徹底打掉,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依法逮捕起訴7名,查獲的涉案獼猴多達166只。此案成功偵破后,瀘定縣森林公安局被國家林業(yè)局森林公安局榮記集體二等獎一次,丁毅榮立三等功。

    自從丁毅當了所長后,大部分時間都以所為家,雖然甘谷地派出所離家不到20公里,但他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顧大家舍小家是工作的需要,作為所長應率先垂范,起好帶頭作用。春節(jié)對于中國人來說,是合家團聚的日子,而丁毅卻很少回家,他已記不清有多少個春節(jié)沒有與家人團聚了。一次返家探望時,父母卻嘮叨說:“二娃啊,你還有家嗎?怕你都要把我們都忘了。”想到自己不能服侍老父老母,他有時也暗自掉淚,但一想到自己重任在身,為了保綠濤林海的平安,讓林區(qū)治安持續(xù)穩(wěn)定,把好木材關口,丁毅覺得很值得。(記者 宋志勇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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